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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

2025-11-24  来源:公安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515号)和中共赤城县委办公室、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城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赤办发201512),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赤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三)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五)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及时分析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形势,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县性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及专项斗争;负责全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森林消防工作。

第四条  内设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12个)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2.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公安警卫科牌子)。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矿山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内设治安管理中队、户政管理中队、矿山治安管理中队。

3.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内设刑事侦查一、二、三、四、五、六、七中队。

4.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治安巡逻任务,内设事故科、车管所、龙关中队、雕鄂中队、兴仁堡中队、城区中队、独石口中队、白草中队。

5.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公安执法公开工作。

6.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7.巡警特警大队负责接处警及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车站、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

8.禁毒大队(挂县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禁毒工作;负责预防和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预防经济犯罪、承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10.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承担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侦办工作。

11.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环境安全工作,承担违反环境安全案件侦办工作。

12.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本县籍居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办理出入境证件;负责县境外国人管理,涉外案件侦办工作。

(二)综合管理机构(9个)

13.政治处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教育训练、组织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从优待警工作。

14.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等工作。

15.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6.警务督察大队。负责警务督察工作。

17.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18.情报中心。负责全局情报信息工作,开展综合性情报研判工作,向各警种、基层所队提供实时的战术情报支持,指导基层所队开展日常情报应用工作。

19.信息中心。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全局基础信息化工作,自主开展网上作战工作,参加大要案的信息跟案;负责对全县和周边地区的案件信息串并、比对、协查工作等。

20.老干部科。负责全局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21.综合审批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度、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踏勘、审核、审批、收费、送达等职责;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

(三)森林公安局

负责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森林治安案件、林业刑事及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本县各林场、各站内部的治安工作。

设县森林公安局黑龙山派出所。

(四)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派出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设城关、龙关、后城、田家窑、炮梁、雕鹗、龙门所、东卯、白草、独石口、大海陀、云州、马营、镇宁堡、样田、东万口、三道川、茨营子等十个派出所。

设看守所、拘留所。

办公地址:赤城县汤泉河北街22号

办公时间:1月1日-5月31日: 8:30-12:00, 13:30-17:30

     6月1日-8月31日: 8:30-12:00, 14:30-17:30

     9月1日-12月31日: 8:30-12:00, 13:30-17:30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0313-8687915

非工作时间:0313-8687914

负责人姓名: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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