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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2026-01-23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统一部署,1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自然月

该项目旨在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为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提供直接支持,有效减轻其家庭照护负担补贴对象为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将通过“民政通”平台(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人账户。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其中长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及“喘息服务”的消费抵扣比例为40%,上门服务消费抵扣比例为50%,每月设有最高抵扣额度,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若老年人同时享有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可在保险支付后,对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比例使用消费券进行二次抵扣。

申请流程坚持自愿原则老年人本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将为不便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能力评估工作将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开展,近12个月内已完成评估且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无需重复评估。审核通过后,首月消费券将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后续于每月1日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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