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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赤城县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化程序使用办法》的解读

2022-11-1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了保证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安全隐患时得到及时维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赤城县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化程序使用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原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张家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字〔2021〕36号)、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办函〔2022〕1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起草过程

赤城县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化程序使用办法》,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财政局、赤城镇等部门意见建议,积极采纳,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化程序使用办法及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完善稿提交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时提交县第十七届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研究通过。

四、主要内容

赤城县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简化程序使用办法共四项,第一项可以申请简化程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情形,共6条;第二项维修资金分摊原则,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第三项申请排除安全隐患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简化程序,其中申请主体3条,申请流程7条;第四项无公共维修资金或公共维修资金不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措施,共三条:第一条主要内容为资金来源,第二条主要内容为使用范围,第三条主要内容为使用流程共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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