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质量和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我县供水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供水部门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启动了供水价格调整程序,并逐项完成了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召开听证会等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联系人:白树勋 7601220)。
为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水质量和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我县供水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定价目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供水部门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启动了供水价格调整程序,并逐项完成了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召开听证会等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联系人:白树勋 76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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