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县政府对启动调整县城供水价格的工作批示,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城区供水部门实际,拟定了赤城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股(联系人:白树勋 7601220)。
附件:赤城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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