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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6-05-22  来源: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为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司法行政领域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赤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赤城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动公开由赤城县司法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具体参见《赤城县司法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附件1)。

(二)公开形式

《目录》及司法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www.ccx.gov.cn)、电视、政务新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的现场查阅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农业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农业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农业农村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农业农村信息,并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信息公开机构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一)受理机构:赤城县司法局,电话:0313-6312265。

办公地址:河北省赤城县振兴南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期间):

冬季: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30分;

夏季: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赤城县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可以在赤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下载。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赤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赤城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赤城县司法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办理及期限

赤城县司法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赤城县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赤城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赤城县农业农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赤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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