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对河北赤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向社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要
本次规划范围为河北赤城经济开发区全域管辖范围,实行“一区两园 ”差异化管控与一体化发展模式。总规划用地面积184.87公顷,其中东区(赤城园区)位于赤城县城东侧,紧邻县城东外环路,距中心城区约5公里,规划面积121公顷,以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及清洁氢特色产业链;西区(龙关园区)位于龙关镇武家窑村及周边区域,规划面积63.87公顷,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导产业。
二、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河北赤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董芳芳/0313-2703590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北京力耕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魏丽/0313-590796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正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s7mna6vZdbPXawSlyRtFg,提取码:prba
意见调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qMdIzn1sEKqmYBedV7KaA,提取码:v6u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环境保护相关事项:主要涉及区域开发,园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于区域开发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日期开始十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赤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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