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政法委
政法委是县委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又是政法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 (二)调查研究政治工作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掌握和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提出对策,及时向县委和市政法委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的执法工作,研究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 (四)领导、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讨论、研究重大疑难问题。 (五)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根据市、县委文件规定,做好有关干部的考察、任免、管理工作。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作风和廉政建设。做好全县政法系统评先选优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干警严重违纪案件。 (七)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综合治理委员会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下设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县委政法委、综治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提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意见。 (二)组织、检查、指导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三)认真检查、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定期检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四)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报告并提出决策建议。 (五)办理市、县综治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政法委,负责办理全县有关维护稳定各方面的工作。
政法委下设办公室、干部科、案件协调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保密保卫工作。 (二)干部科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承办协办政法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呈报、任免工作;掌握了解政法队伍建设情况,做好年度评先选优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干警严重违纪案件;承办机关党建、纪检、工资、福利等工作。 (三)案件协调科 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工作;参与定期执法检查工作;掌握和反馈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市县领导交办和督办的案件。 综治办下设综合科、基层科; (一)综合科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局性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意见;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年终评比等工作。 基层科 组织、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定期检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工作。 综治办下设综合科。 负责全县维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涉及社会稳定和各类事件,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维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